北京市取消宽广住房和非宽广住房范例 个东谈主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售售的 免征升值税
18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立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计划印发《对于取消宽广住房范例联系事项的奉告》,自12月1日起,取消宽广住房和非宽广住房范例,加大住房往返税收优惠力度。
奉告明确,北京市取消宽广住房和非宽广住房范例。取消宽广住房和非宽广住房范例后,个东谈主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售售的,免征升值税。个东谈主将购买不及2年的住房对外售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交纳升值税。
把柄奉告,北京市适用与寰球斡旋的个东谈主购宅券税优惠战略。对个东谈主购买家庭独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东谈主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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