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星认罪悔罪,肯求从轻处罚
10月24日,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委第四巡查组原组长马玉星纳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8年9月至2023年9月,被告东说念主马玉星哄骗担任济南高新技能产业建树区党工委副文告、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文告、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市历下区委文告,山东省委第四巡查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胜利或愉快为关系单元和个东说念主在技俩承揽、产权办理、子女入学等方面谋取利益,胜利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东说念主犯科接受上述单元和个东说念主予以的财物,预计折合东说念主民币3123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笔据,马玉星偏舌战护东说念主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主捏下充分发表了见地。终末敷陈中, 被告东说念主马玉星暗示认罪悔罪,肯求法庭从轻处罚。
庭审终末,法庭通知休庭,择期宣判。
本年1月16日音书,山东省委第四巡查组原组长马玉星被查。他曾任济南市历下区委文告等职。
6月11日音书,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委第四巡查组原组长马玉星严重违法罪犯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造访。
经查,马玉星丧失理思信念,背弃初心职责,对党不赤忱不老诚,抵拒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矩精神,违规接受礼金、消耗卡,违规得回、捏有高尔夫球卡,热衷打高尔夫球;违背组织原则,散失不报个东说念主关系事项,在组织话语函询时不照实施展问题;合法底线失守,违规领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游;以狡计私、鼎力过问工程技俩,哄骗职务便利为他东说念主在企业盘算推算、工程承揽等方面渔利,并犯科接受无数财物。
马玉星严重违背党的政事范例、组织范例和合法范例,组成严重职务罪犯并涉嫌纳贿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不休、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解决。依据《中国共产党范例贬责条例》《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公职东说念主员政务贬责法》等关系规矩,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盘问并报山东省委批准, 决定予以马玉星开除党籍贬责;按规矩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法罪犯所得;将其涉嫌犯法问题移送稽查机关照章审查告状,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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